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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小100學年度4年級樂樂棒球比賽辦法

一、依據:本校100學年度校務實施辦法

二、實施對象:四年級全體學童

三、實施時間:101年 4月 16 日起

四、實施方式:採分組循環賽

五、比賽地點:操場草地、綠色草地

六、競賽規則:

    1、比賽採完全三局制賽程。(不論出局數,打滿10人次就攻守交換)前二

       局出賽人員不可重複,第三局出賽人員挑選精英下場。

    2、每隊每局下場球員10位,其中至少3位為女性選手。

    3、替換球員不可以女換男,可以同性別互換或男換女。

    4、比賽中打擊者未擊中球之前,跑壘者不可以離壘。

    5、兩好球後打擊者將球擊出界外球或未滾出3公尺範圍者判定出局。

    6、同一局同一位打擊者甩棒記好球一次,第二次甩棒則直接判出局並裁定

       該場比賽不可以再上場。

    7、打擊者甩棒擊中選手、裁判、觀眾,則直接判出局並裁定該名選手該場

       比賽不可再上場打擊。

    8、球未傳至投手或捕手的手中仍屬比賽繼續進行中,跑壘人員可以一直前 

       進壘包。

    9.當比賽進行中,守備者與跑壘者在同一壘包上進行攻守,守方採內側壘

      包,攻方採外側壘包。

    10、跑壘人員跑至一壘後想折往二壘前進,只要超過5公尺線就必須往前前

      進,不可以折回跑,其餘各壘包之規定亦同。若上壘無折往前一個壘包之

      動作,超越壘包之直線距離仍屬於安全區不會造成出局。

    11、守備人員接到球後不可以用球接觸跑壘人員身體一定要傳至壘包上之防

      守人員出局才算數。

    12、高飛球被接殺跑壘人員皆要回到該原來壘包上,也就是說高飛球沒有雙

      殺。但滾地球則有雙殺之可能。

七、獎勵方式: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

八、裁判人員:由學務處體育組之體育老師擔任

九、注意事項:同一球隊之球衣顏色要相同(由體育組提供)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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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sps2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