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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新上國民小學100年度防溺措施執行計畫

壹、  依據:依99年6月24日北市教體字第0990003223號函「高雄市政府99

            年水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辦理。

貳、  目標:加強夏季水域活動安全,落實各項防溺工作,防範溺水不幸事件發

            生,以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

參、  實施期間:         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

肆、  實施方式

一、宣導

(一)朝會宣導:利用全校升旗時間,做實務的水上安全宣導及注意事項。

                教師晨會宣導提昇教師水上安全教育知能。

(二)海報宣導:張貼製作水上安全防治海報,鼓勵學生關心閱讀。

(三)電子媒體:將防溺相關資料登入本校校園網站,提供完整的水上安全

                防治資訊。

二、融入教學:體育、彈性、綜合等課程安排水域活動安全教育及防溺急救.

          措施,增強學生防溺觀念,保護自身安全。

伍、督導及考核

一.全體教職員配合宣導防溺相關資訊。

二.每月按時填報「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報局彙整。

陸、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高雄市新上國民小學防溺措施安全守則

    炎炎夏日,游泳是一項清涼消暑,又可以達到健身效果的休閒活動。但是,每位小朋友在出發之前,一定要切實遵守下列各項規定。才能夠避免意外發生,快快樂樂戲水,平平安安回家。

戲水安全守則

  1. 到合格的游泳池戲水游泳。
  2. 在開放及有救生人員看守的水域戲水游泳。
  3. 在水域遊憩活動安全旗幟範圍內戲水游泳。
  4. 遵守安全標示。
  5. 不單獨下水,要有人照顧或結伴而游。
  6. 對水域環境不熟時,不隨意下水。
  7. 不要游離岸邊太遠,泳技差者不可至深水區,以免發生危險。
  8. 勿在飯後馬上游泳。
  9. 勿在吃藥吸毒或酒後游泳。

10.  不要隨意跳水或奔跑。

11.  不穿著牛仔褲或長褲下水。  

12.  如自己遇險或抽筋時應鎮靜及早舉手呼救。

13.  體力不佳時,不要逞強下水,疲乏,四肢抽筋時應立即上岸。

14.  如自己遇險或抽筋時應鎮靜及早舉手呼救或漂浮等待救援。

15.  如見有人溺水,須大聲呼救,未熟練救生技術者,不要妄自赴救。

□游泳時所必須具備的物品

游泳褲、游泳衣、泳帽、泳鏡、毛巾、浮板、游泳圈、沐浴用品

一般注意事項

  1. 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2. 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
  3. 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4. 活動時間,最好避開中午時段。尤其在夏天,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會曬傷皮膚,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
  5. 不宜在低水溫中游泳,更不可在冰天雪地超低水溫中游泳。
  6. 過飢、過飽,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二小時。
  7. 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8. 游泳時應穿游泳衣、褲,不可穿牛仔褲入水。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9. 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

10.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採伙伴制,彼此相照應。若是團體活動,入水前先清點人數,登岸亦同,在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

11.初學游泳,應在泳池,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 C.P.R.。所有水上活動,最基本的是游泳,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才會玩的更安全。

12.兒童游泳要有大人陪同才能入池。

13.游泳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應立即離水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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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sps2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